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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乘客權利

長時間延誤通知

本通知是依據泰國民航委員會第 101 號條例「國內及國際定期航班乘客權益保護措施」(簡稱「CAB 101」)發佈。本通知旨在告知您,當您的航班延誤超過兩(2)小時的情況下,您所擁有的權利。

資格標準

本通知中描述的權利適用於以下情況:

  • 您的航班延誤超過兩(2)小時;
  • 您的航班預定從泰國機場出發;
  • 您的航班預定由阿聯酋航空營運;
  • 您持有該航班已確認的機票預訂;
  • 您使用一般大眾可購買的票價;
  • 您並未或不會因適用於我方的《乘客與行李運送條款》,或其他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安全或安全檢查原因,或旅行證件不完備等)而被拒絕登上延誤航班;
  • 您未根據任何其他適用法律或法規獲得權益或補償。

第 A 節:協助與權益

若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將根據延誤時間長短獲得以下協助與權益:

協助與權益延誤超過兩(2)小時延誤超過五(5)小時延誤超過十(10)小時
1.與等候時間合理相符的餐飲供應。
2.可使用的通訊方式,如電話或電子郵件。
3.若延誤/新航班至少在隔日出發時,視供應情況提供過夜住宿,包含往返機場與住宿地點的交通接送。
4.若您不願繼續搭乘航班,可退還您未使用航段的機票票價及已支付的其他費用;
5.視供應情況,重新安排您前往最終目的地或鄰近機場。若重新安排您前往其他機場,將為您提供前往原定最終目的地的地面運輸服務。


第 B 節:補償

若您的國際航班延誤超過五(5)小時,您可能符合獲得補償的資格。補償金額是根據:a) 延誤航班的航程距離,以及 b) 延誤的時間長短而定。適用的補償金額概述如下:

航班延誤時間總計航程距離補償金額
超過五(5)小時全部1,500 泰銖
超過十(10)小時1,500 公里或以下2,000 泰銖
1,500 至 3,500 公里之間3,500 泰銖
超過 3,500 公里4,500 泰銖

我們保留以阿聯酋航空 Skywards 會員哩程數作為補償形式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我們將提供相關條款、條件和限制,並在執行前取得您的同意。

請注意:當航班延誤是由我方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所造成時,將不提供補償。

拒絕登機通知

本通知是依據泰國民航委員會第 101 號條例「國內及國際定期航班乘客權益保護措施」(簡稱「CAB 101」)發佈。本通知旨在告知您,當您在非自願被拒絕登機的情況下,您所擁有的權利。

在特殊情況下,航班可能無法容納所有持有已確認預訂的乘客。若您的航班發生此類情況,我們會先尋求自願放棄一個或多個已確認預訂的乘客,並與其協商互惠的補償辦法。

自願者亦可享有本通知第 B 節所述之協助。

若無法找到自願者,我們可能必須在乘客非自願的情況下拒絕部分乘客登機。

資格標準

本通知中描述的權利適用於以下情況:

  • 您遭到非自願性拒絕登機;
  • 您的航班預定從泰國機場出發;
  • 您的航班預定由阿聯酋航空營運;
  • 您持有該航班已確認的機票預訂;
  • 您使用一般大眾可購買的票價;
  • 您並未或不會因適用於我方的《乘客與行李運送條款》 ,或其他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安全或安全檢查原因,或旅行證件不完備等)而被拒絕登機;
  • 您未根據任何其他適用法律或法規獲得權益或補償。

第 A 節:安排轉乘或退款補償

若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可選擇下方的選項 A選項 B

選項 A – 安排轉乘:

  • 依您便利的方式並視機位供應情況,安排轉乘其他航班前往您的最終目的地或鄰近機場。若轉乘前往其他機場,我們將為您提供前往您最終目的地機場的地面運輸服務。

選項 B – 退款補償:

  • 若您選擇不繼續旅程,我們將退還您未使用航段的機票費用及未完成旅程部分的其他已付費用。我們保留以阿聯酋航空 Skywards 會員哩程數作為退款補償形式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我們將提供相關條款、條件和限制,並在執行前取得您的同意。

第 B 節:協助

我們將為您提供:

a) 可使用的通訊方式,如電話或電子郵件;及

b) 若您選擇轉乘其他航班:

  • 依等候新航班的時間提供合理的餐飲服務;及
  • 若延誤/新航班至少在隔日出發時,視供應情況提供過夜住宿,包含往返機場與住宿地點的交通接送。

第 C 節:補償

若符合資格,您將依據受影響航班的航程距離獲得金錢補償:

航程距離補償金額
1,500 公里或以下2,000 泰銖
1,500 至 3,500 公里之間3,500 泰銖
超過 3,500 公里4,500 泰銖

或者,若您選擇轉乘,您可以選擇阿聯酋航空選項優惠券,可兌換指定阿聯酋航空航線的免費來回機票,以取代本節所述的金錢補償。

請注意:當拒絕登機是由我方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所造成時,將不提供補償。

航班取消通知

本通知是依據泰國民航委員會第 101 號條例「國內及國際定期航班乘客權益保護措施」(簡稱「CAB 101」)發佈。本通知旨在告知在航班取消的情況下,您所擁有的權利。

資格標準

本通知中描述的權利適用於以下情況:

  • 您的航班已被取消;
  • 您的航班預定從泰國機場出發;
  • 您的航班預定由阿聯酋航空營運;
  • 您持有該航班已確認的機票預訂;
  • 您使用一般大眾可購買的票價;
  • 您並未或不會因適用於我方的《乘客與行李運送條款》 ,或其他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安全或安全檢查原因,或旅行證件不完備等)而被拒絕登機;
  • 您未根據任何其他適用法律或法規獲得權益或補償。

第 A 節:安排轉乘或退款補償

若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可選擇下方的選項 A選項 B

選項 A – 安排轉乘:

  • 依您便利的方式並視機位供應情況,安排轉乘其他航班前往您的最終目的地或鄰近機場。若轉乘前往其他機場,我們將為您提供前往您最終目的地機場的地面運輸服務。

選項 B – 退款補償:

  • 若您選擇不繼續旅程,我們將退還您未使用航段的機票費用及未完成旅程部分的其他已付費用。我們保留以阿聯酋航空 Skywards 會員哩程數作為退款補償形式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我們將提供相關條款、條件和限制,並在執行前取得您的同意。

第 B 節:協助

我們將為您提供:

a) 可使用的通訊方式,如電話或電子郵件;及

b) 若您選擇轉乘其他航班:

  • 依等候新航班的時間提供合理的餐飲服務;及
  • 若延誤/新航班至少在隔日出發時,視供應情況提供過夜住宿,包含往返機場與住宿地點的交通接送。

第 C 節:補償

若符合資格,您將依據受影響航班的航程距離獲得金錢補償:

航程距離補償金額
1,500 公里或以下2,000 泰銖
1,500 至 3,500 公里之間3,500 泰銖
超過 3,500 公里4,500 泰銖

我們保留以阿聯酋航空 Skywards 會員哩程數作為補償形式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我們將提供相關條款、條件和限制,並在執行前取得您的同意。

請注意:以下情況將不提供補償:

a) 航班取消是由於我方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所致;

b) 您在預定出發時間至少七(7)天前收到取消通知,且已獲得替代航班選項;或

c) 您在預定出發時間前不到七(7)天收到取消通知,且替代航班選項抵達目的地的時間,較原定抵達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超過三(3)小時。

非自願降等通知

本通知是依據泰國民航委員會第 101 號規定「國內及國際定期航班乘客權益保護措施」(簡稱「CAB 101」)發佈。本通知旨在告知您,當您被非自願降等至低於您所購買艙等的情況下,您所擁有的權利。

資格標準

本通知中描述的權利適用於以下情況:

  • 您被非自願地從機票上的服務艙等降等;
  • 您的航班預定從泰國機場出發;
  • 您的航班預定由阿聯酋航空營運;
  • 您持有該航班已確認的機票預訂;
  • 您使用一般大眾可購買的票價;
  • 您並未或不會因適用於我方的《乘客與行李運送條款》 ,或其他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安全或安全檢查原因,或旅行證件不完備等)而被拒絕登機;
  • 您未根據任何其他適用法律或法規獲得權益或補償。

第 A 節:退款補償選項

若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可選擇下方的選項 A選項 B

選項 A – 按比例退還已付機票票價

我們將按比例退還您已支付的機票票價(不含任何附加費用),退款補償金額將根據您被降等的原始機票航程距離計算,細節如下:

航程距離退款補償金額(按已付票價的比例)
1,500 公里或以下30%
1,500 至 3,500 公里之間50%
超過 3,500 公里75%


選項 B – 阿聯酋航空選項優惠券

獲得阿聯酋航空選項優惠券,可兌換指定阿聯酋航空航線的免費來回機票。

問題與索賠

若您對泰國 CAB 101 所賦予的權利有任何疑問,或想要提出補償申請,請使用意見回饋或投訴表格與我們的客戶事務部門聯絡。

若您是直接向阿聯酋航空預訂,則因非自願降等而需要申請按比例退還機票票價,請使用意見回饋或投訴表格

對於與直接向阿聯酋航空預訂相關的所有其他退款補償申請,請透過線上退款申請表提交您的申請。

若您是透過第三方網站、旅行社或其他航空公司預訂,請直接聯絡對方以提出申請。

您也可以直接透過泰國民航局(CAAT)網站聯絡泰國民航局(CAAT)。

重要資訊

本通知是依據 CAB 101 的要求提供,僅作為該條例的摘要。若本通知與 CAB 101 有任何抵觸,應以 CAB 101 的條文為準。CAB 101 的完整內容可於泰國民航局(CAAT)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