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the main content無障礙服務資訊

飛行前注意事項

隨身行李規定

為了確保所有乘客皆能享受一趟舒適且安全的旅程,請務必遵守隨身行李的相關規定及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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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艙等的機艙行李限額

隨身行李限額可能隨著您的航線與艙等而有所不同。

搭乘

經濟艙

7kg

隨身行李

隨身行李的尺寸不得超過 55 x 38 x 22 公分

搭乘

豪華經濟艙

10kg

隨身行李

隨身行李的尺寸不得超過 55 x 38 x 22 公分

搭乘

商務艙與頭等艙

7kg

隨身行李

7kg

公事包或衣物袋

公事包尺寸不得超過 45 x 35 x 20 公分;手提包不得超過 55 x 38 x 22 公分;衣物袋折疊後之厚度不得超過 20 公分。

嬰兒同行

若是空間許可,乘客可攜帶一個嬰兒床或可完全摺疊的嬰兒車進入機艙。如果客艙空間不足,則必須用托運的方式運送這些物品,

請參閱攜帶嬰兒搭機的更多資訊。

在印度登機

如果乘客在印度境內機場登機,則可攜帶一件隨身行李。隨身行李總尺寸不得超過 115 公分(長 + 寬 + 高)。

從巴西出發

10kg

從巴西出發的旅客,其隨身行李重量不得超過 10 公斤。

免稅購物

此外,乘客還可攜帶適量的免稅商品(例如酒、香菸及香水),不限艙等。不過,基於許多機場所實施的液體物品限制規定,這些物品可能會無法通過安檢站。進一步瞭解液體物品限制

隨身行李放置

所有隨身行李必須能放在前方乘客的座位下方,或是上方行李置物櫃中;不得將行李放在您的小腿後方、走道上或緊急出口處。
有個人在機上上方置物櫃整理紅色隨身行李的插畫

運送液體物品

為了確保您攜帶上機的液體物品符合國際規定,請務必依照下列方式包裝及運送。

液體容器

100ml

上限

所有液體、凝膠和噴霧、軟膏、乳液、乳霜、飲料和其他類似物品,都必須裝在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中;如果裝載容器的容量超過 100 毫升,即使在未裝滿的情況下也無法攜帶上機。上述容器皆必須放置在透明、可重複封口的塑膠袋內,且塑膠袋的容量不可超過 1 公升。容量過大或無法封口的塑膠袋(例如三明治保鮮袋)都不允許使用。容器必須妥善放置在塑膠袋內,不可硬塞,並且須可完整密封。在通過安全檢查時,您必須出示塑膠袋以供安檢人員審視。每位乘客限帶一個塑膠袋。

嬰兒食品與特殊飲食限制

針對嬰兒乳品 / 食物、特殊藥物及飲食限制,我們將以特例個案處理。

藥物、嬰兒乳品 / 食物和特殊飲食必需品則不受本規定限制,但您必須提供使用這類物品的適當證明。如需進一步瞭解液體物品運送事宜,請參閱隨身行李規定及液體物品相關常見問題

運送粉末

針對往返或途經美國的航班,以及從澳洲及紐西蘭出發或途經該地的航班,容量超過 350 毫升(含)以上之裝有粉末的容器不得作為隨身行李帶上機艙作為隨身行李。

  • 裝有粉末之容器若容量超過 350 毫升(含)以上,則需托運。
  • 視先前出發地點而定,任何隨身行李內容量超過 350 毫升(含)以上的粉末容器皆會在杜拜國際機場 (DXB)、米蘭-馬爾彭薩機場 (MXP) 及雅典國際機場 (ATH) 等地遭到沒收。
  • 350 毫升以下的粉末可能需要進行額外檢查。
  • 配方奶粉、處方用藥與骨灰等粉末則無須檢查。
  • 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粉末類物質必須裝在密封的專用透明袋內,並附上購買證明(收據)。

這是為了遵循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澳洲政府內政部以及紐西蘭民航局的新安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