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前注意事項
搭乘
隨身行李
公事包或衣物袋
從巴西出發的旅客,其隨身行李重量不得超過 10 公斤。
上限
針對嬰兒乳品 / 食物、特殊藥物及飲食限制,我們將以特例個案處理。
針對往返或途經美國的航班,以及從澳洲及紐西蘭出發或途經該地的航班,容量超過 350 毫升(含)以上之裝有粉末的容器不得作為隨身行李帶上機艙作為隨身行李。
這是為了遵循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澳洲政府內政部以及紐西蘭民航局的新安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