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前注意事項
除了以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批准攜帶規則外,若要在手提或託運行李中攜帶特定物品(包括酒精、香煙和電子煙、香水、電子產品、藥物和其他物品),將必須遵守特定海關規定,以及在您出發或抵達的國家機場接受安全檢查。
所謂「禁止物品」,是指可能危害班機乘客的健康或安全,或可能損壞飛機的物品或物質。這些物品禁止攜帶上機。所有的禁止物品都已明確列於以下表格之中。亦請您查閱歐洲聯盟委員會航空禁止攜帶物品規範。您也必須遵守其他的當地政府限制規定。請向您的出發地與目的地國家的主管機關確認。
阿聯酋航空嚴禁以託運或隨身行李的方式運輸任何智慧平衡車(即便已取出鋰電池)。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有著非常嚴格、零容忍的防毒品政策。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境內的所有機場,皆使用高度敏感設備實施全面的搜查。攜帶任何數量的非法毒品進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或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轉機的旅客,將會受到處罰。
如果您要攜帶管制藥物進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需於健康部(Ministry of Health,MoH)網站提出申請,獲得核准方能攜帶。
您可以向醫生詢問您的處方用藥是否為管制藥物。若欲攜帶管制藥物至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必須同時攜帶載明該藥物用量的處方籤(最多三個月用量)。
其他各項藥物(未列管的藥物、一般成藥)則不需透過健康部網站事先申請。
請瀏覽健康與防治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Prevention) 網站 (在新標籤中打開外部網站),以取得更多詳細資訊。
強烈建議前往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旅客熟知禁止攜帶進入該國的藥物為何。
如果你考慮攜帶藥物或其他藥品進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請聯絡最接近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諮詢。
在不影響適用安全規定的情況下,乘客不得攜帶以下物品進入安全限制區域或登機:
(a)槍枝、槍械與其他會射出物體的裝置 — 得以(或應該得以)藉由射出物體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裝置,包含:
(b)擊暈裝置 — 特別設計用來使人無法行動或癱瘓的裝置,包含:
(c)具有尖銳端點或鋒利邊緣的物品 — 具有尖銳端點或鋒利邊緣,可用來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物品,包含:
(d)工作用工具 — 可被用來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妨礙飛安的工具,包含:
(e)鈍器 — 可透過敲擊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物體,包含:
(f)爆裂物與燃燒物質及裝置 — 可用來(或應該可用來)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妨礙飛安的爆裂物與燃燒物質及裝置,包含:
乘客不得在隨身行李內裝有下列物品:
爆裂物與燃燒物質及裝置 — 可用來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妨礙飛安的爆裂物與燃燒物質及裝置,包含:
危險物品政策
槍械、武器和彈藥可根據規定,以託運行李的方式由阿聯酋航空運送,規定如下:
旅客如果希望以隨身行李方式攜帶槍械入境杜拜,或於杜拜轉機,則必須遵守以下特別規定:
針對前往朝覲與副朝覲且行程中含有麥地那的旅客,除了原有的託運行李限額之外,還可以額外託運最多 5 公升的「滲滲泉水」(Zamzam water)或伊斯蘭聖水。請務必將「滲滲泉水」妥善地裝在密閉容器內。
請注意,從吉達出發的航班目前針對攜帶「滲滲泉水」上機設有限制規定。
「智慧」或「創新」行李袋包含裝有馬達、行動電源、GPS、GSM、藍芽、RFID 或 Wi-Fi 技術的行李袋。無論是隨身行李或是託運行李,我們所有航班上都對攜帶裝備鋰電池的智慧型行李袋設有限制。
若智慧型行李袋符合您航線的隨身行李大小及重量限額,且電池可以拆卸,則可以當成隨身行李。如果行李袋可以完全關機,則電池可以留在袋內。請注意,您無法在機上為行李袋充電。
若已拆卸電池並將電池放在隨身行李內,且行李袋本身符合您航線的託運行李大小及重量限額,則可以辦理託運。
請注意,若智慧型行李袋的電池是內建的且無法拆卸,則無法隨身攜帶,也無法託運。
您可以瀏覽我們的「危險物品」頁面,查閱完整的違禁品清單。
是的。如果您攜帶動物、鳥類、動物來源產品(肉類、乳製品及其他產品)、動物用生物製劑或疫苗前往巴基斯坦,除了任何進口與獸醫文件之外,您必須在抵達巴基斯坦前填寫此表格(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
不可以,伊拉克境內的所有機場皆禁止在出發時隨身攜帶行動電源,包括巴士拉與巴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