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the main content無障礙服務資訊

規範及注意事項

航班取消公告

歐盟機場出發的航班被取消

本通知是根據 2004 年 2 月 11 日歐洲議會和歐洲聯盟理事會第 261/2004 號規定的要求,告知您航班取消時的權利。

若阿聯酋航空取消乘客班機,符合資格標準的乘客就可以獲得特定的協助或補償。

資格標準

如果您符合下列標準,即可獲得協助與補償:

  • 您的班機遭到取消;
  • 該班機原本預定由阿聯酋航空駕駛;
  • 該班機原本預定從歐盟機場起飛;
  • 您持有該取消航班的確認預訂;
  • 您是在適用的截止時間內完成取消班機的劃位(除非阿聯酋航空於該截止時間前通知您班機取消);
  • 您並非以免費票價,或是以一般大眾無法直接或間接取得之優惠票價搭乘阿聯酋航空;以及
  • 您並沒有或曾經因為阿聯酋航空的飛機狀況規定或是其他合理原因,包含但不限於健康、安全、保全或是不適當的旅行文件而遭到取消班機。

若乘客是參與飛行常客計畫,或是套裝假期的部分行程,則不會視為本通知中所謂的免費旅行。

協助與補償選項

如果您符合資格標準,您將有權獲得以下補償:

重新規劃航線/退款補償

您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選項之一:

  • 選項 1:阿聯酋航空將賠償您未使用的航行區段票價,至於已使用的航行區段票價,若是因為班機取消之緣故,而導致該取消班機無法再繼續為您原本的行程計畫服務,則阿聯酋航空將安排擁有適合艙位且時間最近的班機,讓您可以回到運輸合約中最初的出發機場;或
  • 選項 2:阿聯酋航空將在同等的運輸條件下,儘早為您重新安排規劃航線,使您到達您的最終目的地機場(或是前往另外一個位於相同城鎮、城市或地區的機場,然後再由阿聯酋航空提供陸上交通,將您送達終點目的地機場或雙方商定的另一個鄰近目的地);或
  • 選項 3:阿聯酋航空將在同等的運輸條件下,根據適用的空間,依您方便的較晚時間,重新規劃航線以使您到達您的最終目的地機場(或是前往另外一個位於相同城鎮、城市或地區的機場,然後再由阿聯酋航空提供陸上交通,將您送達終點目的地機場或雙方商定的另一個鄰近目的地)。

如果您通知阿聯酋航空您想要行使以上的選項 1 或 3,阿聯酋航空將在收到該通知後停止任何接受協助選項。

選項 1 當中所提到之補償票價,必須於 7 天內提出申請。您必須完成所有合理且必要的手續,包含但不限於參與受償者的滿意度調查以及繳回未使用的機票與優惠券,之後才能獲得賠償。

如果您的航班為套票的一部分,則補償的權利也將適用,但根據第 90/314/EC 號指令所產生的這種權利除外。

協助選項

  • 在合理的等候時間範圍內,享用餐點與點心,以及 2 通電話、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
  • 此外,若是等候時間超過 1 個晚上,或是因為新航班合理預計出發時間超過原排定時間的 1 天或以上,而導致您必須額外過夜等候,阿聯酋航空也將負責安排您的旅館住宿,以及機場與旅館之間的交通接駁。

上述所列之協助內容皆為免費提供。若阿聯酋航空判斷該協助內容會造成誤點情事,則不會提供協助。

賠償

由於航班取消,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則不予賠償:

  • 若該取消班機之理由為特殊情況,且阿聯酋航空已經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仍無法避免之。該特殊情況包含但不限於因為政局動盪、天氣狀況不適合飛行、飛安危機、影響到飛行的罷工活動,或是因為影響到您班機的空中交通管制或空中交通管理決策。
  • 阿聯酋航空至少於預定出發時間的 2 週前就已經通知您班機取消;或
  • 阿聯酋航空於預定出發時間的 2 週至 7 天前就已經通知您班機取消,並且已經為您提供重新規劃的航線,讓您可以於已取消班機的原訂出發時間提早最多 2 小時內出發,並且於您取消班機原訂抵達時間至少晚 4 小時後抵達;或
  • 阿聯酋航空於預定出發時間的 7 天內才通知您班機取消,但是已經為您提供重新規劃的航線,讓您可以於已取消班機的原訂出發時間提早最多 1 小時內出發,並且於您取消班機原訂抵達時間至少晚 2 小時後抵達。

賠償標準規定如下:

  • 1500 公里以內的航班為 250 歐元;
  • 歐盟境內超過 1500 公里的航班,以及 1500 公里至 3500 公里之間的所有其他航班均為 400 歐元;或
  • 所有其他航班均為 600 歐元。

賠償將減少 50%,如果重新安排規劃航線後到達目的地的排定抵達時間不超過取消航班的排定抵達時間,賠償將減少 50%:

  • 1500 公里以內的航班為 2 小時;
  • 歐盟境內超過 1500 公里的所有航班以及 1500 公里至 3500 公里之間的所有其他航班,均為 3 小時;或者
  • 所有其他航班均為 4 小時。

機艙降等

不論是否因為班機取消,或是其他原因,包含但不限於替換成機艙較小的飛機,而導致在重新規劃航線後,您的機艙遭到降等,則您可以獲得以下賠償:

  • 若飛行哩程數介於 1,500 至 3,500 公里之間,則可以獲賠 50% 的票價;或
  • 若飛行哩程數超過 3,500 公里,且您安排在該較低艙位的部分或部分行程,則可以獲賠 75% 的票價。 

一般

每個歐盟會員國皆已指定一個機構負責執行 EC 法規 261/2004(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我們在另一份通知中提供此類相關機構的詳細資料給您參考。

本通知並不賦予您任何額外的合約權利。

您可以透過阿聯酋航空網站 www.emirates.com/feedback 直接聯絡阿聯酋航空客戶關係部門,以提出索賠。

或是透過寄送電子郵件至:customer.affairs@emirates.com

如果要查看 PDF 文件,您必須安裝使用 Adobe Acrobat Reader。
取得 Acrobat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