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the main content無障礙資訊

起飛前

危險品政策

危險物品及物質可能危害飛機和機上人員的安全。執拾行李前必須仔細閱讀我們的《危險品政策》,以了解應避免攜帶哪些物品上機。

除了下列阿聯酋的接受規則外,接受旅客在隨身行李或托運行李中攜帶特定物品,包括酒精、香煙和電子煙、香水、電子產品、藥物和其他物品,將須遵守特定海關規定以及在出發或到達的國家/地區接受機場保安檢查。

違禁物品

違禁物品指會危害乘客健康或安全,或對飛機帶來潛在危險的物品或物質。乘客不得攜帶此等物品上機。下表列出所有違禁物品。另請參閱 EC 航空安全禁運物品。當地政府的其他限制亦可能適用。請向出發國家/地區以及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有關當局查詢。

阿聯酋航空禁示以托運行李或隨身行李的形式運送所有智能平衡滑板車(不論是否裝有鋰電池)。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UAE) 內的違禁物品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UAE) 採取非常嚴格的零容忍禁毒政策。阿聯酋 (UAE) 境內所有機場均使用高度靈敏的設備進行全面搜索。旅客進入或過境阿聯酋時如有任何數量的非法毒品,皆會受罰。

攜帶藥物入境阿聯酋 (UAE)

如果你攜帶管制藥物入境阿聯酋 (UAE),必須透過健康部門 (Ministry of Health, MoH) 網站申請並取得批准。

請諮詢醫生,確認你的處方藥物有否受管制。攜帶藥物入境阿聯酋 (UAE) 時,你必須攜同列明該藥物劑量(上限為 3 個月)的處方證明。

所有其他藥物(非管制處方藥物及成藥)無需事先獲得 MoH 核准。

詳情請瀏覽衛生及預防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Prevention) 網站(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

出發前往機場前:

鄭重建議前往阿聯酋的旅客清楚了解入境時可攜帶與不可攜帶的藥品。

若你正考慮攜帶醫療藥物或其他藥品前往阿聯酋,請聯絡最近的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以尋求建議。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領事館列表(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

EC 航空安全禁運物品

乘客和隨身行李 - 禁運物品列表

在不影響適用安全規則的情況下,乘客不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安全禁區和飛機上:

(a) 槍支和其他會射出子彈的裝置 — 能夠或可能通過發射彈丸而造成嚴重傷害的裝置,包括:

  • 所有類型槍枝,例如手槍、左輪手槍、來福槍、獵槍、
  • 玩具槍、可能會被誤認為真實武器的仿造槍枝、槍枝零件,不含瞄準鏡、
  • 氣槍,例如手槍、粒丸槍、來福槍和 BB 槍、
  • 信號照明彈手槍和發令槍、
  • 弓箭、十字弓、
  • 魚叉槍和魚槍、
  • 彈弓和彈射器;

(b) 擊暈裝置 — 特別設計可擊暈或讓人失去行動能力的裝置,包括:

  • 電擊裝置,例如電槍、泰瑟槍和電擊棒、
  • 動物致昏器和 Animal Killer、
  • 致使失能的化學品、氣體和噴霧,例如防身噴霧、胡椒噴霧、辣椒噴霧、催淚彈、酸性噴霧和動物驅趕噴霧;

(c) 尖銳物體 — 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尖銳物體,包括:

  • 為砍剁而設計的物品,例如斧頭和劈刀、
  • 冰斧和冰鎬、
  • 剃刀片、
  • 鎅刀、
  • 刀刃超過 6 厘米的刀、
  • 從支點起算刀刃超過 6 厘米的剪刀、
  • 尖銳的武術裝備、
  • 劍和軍刀;

(d) 工程工具 — 可能造成嚴重傷害或威脅機上安全的工具,包括:

  • 撬棍、
  • 鑽子和鑽頭,包括無線便攜電鑽、
  • 帶有刀刃或軸長 6 厘米以上、可以當作武器的工具,例如螺絲刀和鑿子、
  • 鋸子,包括無線便攜電鋸、
  • 噴燈、
  • 栓槍和釘槍;

(e) 鈍器 — 用來敲打時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物品,包括:

  • 棒球棒和壘球棒、
  • 棍棒,例如甩棍、黑傑克、警棍、
  • 武術裝備;

(f) 爆炸和易燃物質和裝置 — 可能使用造成重大傷害,或可能威脅飛機安全的爆炸和易燃物質和裝置,包括:

  • 彈藥,
  • 雷管,
  • 雷管和引信, 
  • 爆炸裝置的複製品或仿製、
  • 地雷,手榴彈和其他具爆炸性的軍用品,
  • 煙火和其他煙火術,
  • 煙霧罐和煙霧盒,
  • 炸藥,火藥和塑料炸藥。

托運行李 - 禁運物品列表

乘客不允許在其托運行李中攜帶以下物品:

爆炸和易燃物質和裝置 — 可能使用造成重大傷害,或可能威脅飛機安全的爆炸和易燃物質和裝置,包括:

  • 彈藥,
  • 雷管,
  • 雷管和引信,
  • 地雷,手榴彈和其他具爆炸性的軍用品,
  • 煙火和其他煙火術,
  • 煙霧罐和煙霧盒,
  • 炸藥,火藥和塑料炸藥。

危險品政策

常見問題

如果仍有行李相關查詢,請瀏覽行李及失物常見問題頁面​​​​​​​或閱讀所有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