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載有你在航班延誤、停機坪延誤或航班取消時根據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 》SOR/2019-150(「條例」)所享權利的重要資訊。若乘搭阿聯酋航空營運航班往返加拿大,這些保護條例將適用於你。
替代旅遊安排及退款
1.1 我們控制範圍內的情況,包括安全考量
如因我們控制範圍內的理由(包括安全考量)導致你的航班取消或延誤三 (3) 小時或以上,我們會:
如果你拒絕我們提供的替代旅遊安排,我們會:(i) 若你已不在原先機票所列出發地,且行程因延誤或取消而失去意義,則退還機票費用並安排你返回出發地;及 (ii)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退還機票未使用部分的費用。你可使用我們的網上退款申請表格要求退款。
1.2 我們控制範圍外*的情況
如因我們控制範圍外*的理由導致你的航班取消或延誤三 (3) 小時或以上,我們會:
協助
如因我們控制範圍內的理由(包括安全考量)導致你的航班取消或延誤,且 (i) 你在原定出發時間前十二 (12) 小時內收到通知;及 (ii) 你在原定出發時間後已等待兩 (2) 小時或以上,我們會提供以下協助:
請注意,為免再次延誤你的行程,我們可能限制或不提供上述協助。
賠償
如因我們控制範圍內的理由(不包括安全考量)導致你的航班取消或延誤,且你抵達原先目的地的時間已延誤三 (3) 小時或以上,你可能可獲賠償。延誤及取消賠償按照你抵達最終目的地的時間計算,詳情如下:
原先機票所列最終目的地的總延誤時間 | 金額(加元) |
---|---|
三 (3) 至六 (6) 小時 | 400 加元 |
六 (6) 至九 (9) 小時 | 700 加元 |
九 (9) 小時或以上 | 1,000 加元 |
請注意:
如要獲得賠償,必須在延誤或取消當日起計一 (1) 年內透過我們的客戶事務部提出申請。我們的團隊會在收到賠償申請後三十 (30) 天內提供賠償或解釋拒絕賠償的原因。
若往返加拿大的航班關門準備起飛時或降落後於停機坪延誤,我們會提供以下協助:
若航班於加拿大機場的停機坪延誤,如非情況不可行(包括安全及保安考量、航空交通或海關管制),我們會在飛機關門準備起飛後或航班降落後三 (3) 小時內讓你下機。請注意,若飛機有可能在四十五 (45) 分鐘內起飛,且我們能繼續提供上述協助,則飛機可在停機坪停留最多四十五 (45) 分鐘。
若我們允許乘客在停機坪延誤期間下機,在可行情況下,我們會讓殘障乘客連同其支援人員或輔助動物優先下機。
如對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賦予你的權利有任何疑問或要申請賠償,請先填寫意見或投訴表格直接聯絡我們的客戶事務部。
你亦可以聯絡加拿大運輸規管審裁處。詳情請瀏覽加拿大運輸規管審裁處網站(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
請參閱運費規則以了解完整的承運條款及細則。
*根據條例,承運商控制範圍外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或政治不穩定;非法行為或蓄意破壞;導致飛機無法安全操作的氣象狀況或自然災害;航空交通管制的指示;《加拿大航空規例》第 101.01(1) 條定義的 NOTAM;安全威脅;機場運營問題;醫療緊急狀況;與野生動物相撞;承運商或必要服務供應商(例如機場或航空導航服務供應商)的內部勞資糾紛;相關飛機製造商或主管當局確認會影響乘客安全的飛機製造缺陷;及國家官員、執法部門或機場保安負責人的命令或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