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色列《消费者保护法》(“CPL”)第 5741-1981 号的规定,任何以“远程销售交易”(依据以色列《消费者保护法》对该术语的定义)形式进行的交易,均可在交易发生之日起十四 (14) 天内或自收到交易清单(《消费者保护法》要求提供)之日起取消,且取消操作必须早于行程中首个航班起飞日期至少七 (7) 天(不含休息日)。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属于《消费者保护法》定义的“残障人士”、“老年人”或“新移民”消费者,可以在交易发生之日起四 (4) 个月内或自收到交易清单(按《消费者保护法》要求提供)之日起取消“远程销售交易”,且取消操作必须早于行程中首个航班起飞日期至少七 (7) 天(不含休息日)。
此规定仅适用于你与销售方进行过沟通(包括通过电子通讯方式进行的交流)的交易。请注意,我们有权要求你提供证明文件以核实你的身份。
根据上述《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取消交易时,取消费用应为交易金额的 5% 或 100 新谢克尔(以较低者为准)。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如果取消交易系因不符合要求、未能在约定日期提供服务或任何其他涉嫌违约行为所致,你有权在发出取消通知后 14 天内获得全额退款。
“远程交易”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取消:
取消通知必须包含客户姓名和身份识别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