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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及注意事项

越南 - 乘客补偿信息

本通知包含的重要信息是,根据越南交通部第 14/2015/TT-BGTVT 号通告(经修订),在登机被拒、航班取消或延误四 (4) 小时以上的情况下,你有权获得不可退还的预付补偿金。

1.适用范围

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从越南出发的航班拒绝登机、航班取消或出发延误四 (4) 小时以上,预订已获确认的乘客有权获得补偿,前提是造成中断的原因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

2.补偿豁免条件

A. 登机被拒

在下列情况下,若乘客登机被拒,我们将不予补偿:

  1. 我们认定,鉴于你的健康状况,承运你将危及飞机或航班上的其他乘客/机组人员。
  2. 拒绝登机意在防范疾病传播。
  3. 你不遵守航空安全/安保、空运或民航行政违规处罚相关的规定。
  4. 你违反公共秩序,危害飞行安全,或影响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
  5. 你在酒精或其他药物的影响下做出违规行为。
  6. 由于安全原因,你被拒绝登机,主管部门已将此情况通报给我们。
  7. 你未能在乘客和行李承运条款规定的值机截止时间前办理值机手续。
B. 航班取消或长时间延误

若航班取消或出发延误四 (4) 小时以上,我们在下列情况下不会给予补偿:
  1. 天气状况影响到航班的安全运行。
  2. 安全隐患影响到航班的安全运行。
  3. 经国家主管机关决定后,航班无法运行或者长期延误。
  4. 乘客健康原因(乘客登机后病重或死亡)造成航班取消或延误。
  5. 预定飞航的飞机或机组人员损坏/受伤。
  6. 由于武装冲突、政治动荡或罢工,航班被取消或延误。
  7. 航空基础设施或空中导航服务不足以保证航班运行。
  8. 在航班运行过程中,从机长签字接收飞机、准备飞航到飞行结束期间,发生技术问题。
  9. 我们将安排你改乘其他航班飞往目的地,你将在原定到达时间后四 (4) 小时内到达。
  10. 你将在转机航班预定到达时间后六 (6) 小时内,重新预订并到达行程中的下一个地点。
  11. 其他不可抗力情形。
C. 其他情况

当我们能够证明下列情况时,我们也将不予补偿:
  1. 如果航班取消或延误四 (4) 小时以上,我们已在你的预定出发时间至少 24 小时之前,使用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以口头、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你。若通过电话通知,我们将间隔 20 分钟致电两次,两次致电时间均介于 7:00 至 22:00(当地时间)之间
  2. 你未按照规定向我们提供你的联系方式
  3. 我们无法通过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你取得联系
  4. 你使用的是免费机票或不向公众提供的票价(同业/代理折扣机票);或
  5. 你主动取消已确认的预订。

3.补偿数额

内陆飞行时长 补偿数额*
国内
500 公里以内200,000 越南盾
500 公里至 1,000 公里以内300,000 越南盾
1,000 公里及以上400,000 越南盾
从越南出发的国际航班
1,000 公里以内25 美元
1,000 公里至 2,500 公里以内50 美元
2,500 公里至 5,000 公里以内80 美元
5,000 公里及以上150 美元

*请注意,如果航班延误后取消,总计只给予一次补偿。
 

4.补偿方式

我们可能以下列任何一种付款方式提供补偿:

  1. 现金。
  2. 银行转账或其他适当的支付中介服务(根据你的要求)。 
  3. 在你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免费机票、适用于后续服务的优惠券或其他免费服务。

5.补偿支付时限

A. 登机被拒
如果你因我们控制范围内的原因被拒绝登机,我们将在拒绝登机之时对您给予补偿。 

B. 航班取消或长时间延误
如果由于我们控制范围内的原因,导致你的航班被取消或延误四 (4) 小时以上,我们将在收到你的补偿申请之日起的十四 (14) 个工作日内对您给予补偿。

6.补偿地点

  1. 发生航班取消或登机被拒的机场。 
  2. 对于延误时长达到或超过四 (4) 小时的情况,在航班起飞或降落的机场。 
  3. 阿联酋航空办事处或指定代表处。 
  4. 补偿金将汇入你指定的账户。 

问题和投诉

如果你对第 14/2015/TT-BGTVT 号通告规定的乘客权利或补偿申请事宜存有疑问,请使用在线反馈或投诉表,直接联系阿联酋航空客户事务部。 

对于四 (4) 小时以上且符合条件的航班取消和延误,将在收到阿联酋航空客户事务部书面申请后的十四 (14)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偿。

越南交通部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出台的关于航空乘客承运不可退还的预付补偿金的第 44/2023/VBHN-BGTVT 号通告第 4(2) 款之要求,乃本通知之法律依据。如果本通知与法律之间存在任何矛盾,则以法律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