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及注意事項
此通知是依照規例 (EC) 第 261/2004 號(經 2019 年航空旅客權利和航空旅遊組織者許可(修訂)(歐盟出口)條例修訂)規定,並通知你被拒登機下你所擁有的權利。
在例外情況下,航班可能沒有足夠的座位容納所有已確認預訂的人士。 若你搭乘的航班出現此類情況,我們將首先尋找自願放棄座位以換取商定權益的乘客,儘量滿足你的登機意願。
若沒有自願者,必要時我們可對你強制實施拒載。若你是無人陪伴的兒童、行動不便的乘客或其隨行乘客,除非無法避免,否則我們不會對你實施拒載。
若你符合下列情形,得享有下述協助及福利:
在此公告中,參與飛行常客計劃或旅遊套票的機票,一律不視為免費機票。
符合資格標準者得享以下福利:
更改行程或獲取賠償
如果你自願或強制被拒載,可以選擇以下任一選項:
如果你打算選擇以上的選項 1 或 3,當我們收到此類通知,任何可用的協助權利將立即終止。
以上選項 1 所述的賠償於 7 天內到期。獲取賠償需完成所有合理必要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出示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退回未使用的機票/票聯。
若你的機票為套票機票,你可獲取賠償,然而 2018 年套裝行程旅行和相關旅行安排條例規定之權利不在此限。
可用協助
如果你強制被拒載,可享有以下權利:
上述協助一律免費提供。我們僅於合理預期服務不造成航班延遲時,方提供上述協助。
根據規例 (EC) 第 261/2004 號第 9(3) 條(經 2019 年航空旅客權利和航空旅遊組織者許可(修訂)(歐盟出口)條例修訂),我們會特別關注行動不便人士及其陪同人士,以及獨行兒童的需求。
賠償
如果你強制被拒載,可能會按下列等級獲得相應賠償:
如果重新安排往最終目的地的航班比原定航班的預定抵達時間延後少於以下時間,賠償會減少 50%:
賠償將以現金、電子轉帳、銀行匯票或銀行支票支付,或經你簽署的協議,以旅遊優惠券及/或其他服務提供。
降級
若航班因其他任何原因拒載,在我們為你安排另一航班時,出現使用客艙較小的客機替代等情況,令你乘坐比原定客艙等級較低的座位,則你得獲取下述賠償:
以上賠償僅適用於你乘坐較低等級客艙的航程部份。